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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改革试点部分可复制推广经验落地情况 来源:泸州市人民政府物流和口岸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5-17 浏览数:54

    国家第一批可复制推广经验:已全面实施报检无纸化和通关单无纸化;采信所有具备资质(符合质检总局等第三方认定的机构)的第三方检验结果。国家第二批可复制推广经验:已部分实施预签(已实施1家即四川硝化棉公司);在推进完全实施中(2家即老窖进出口公司和海普制盖准备中,其他企业符合条件即可申请即办理)已按照免于输出国家或地区动植物检疫证书的清单共18项全面实施;涉及在泸州口岸查验的动物产品已在其他检验检疫局报检(检验检疫部门实行通报、通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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