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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物流政策辑要 来源:省平台 发布时间:2014-12-24 浏览数:4

  政策点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政策背景:2013年5月,国务院印发《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2013年底,全国商务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完善内贸流通总体布局,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2014年3月,商务部办公厅印发了《2014 年流通业发展工作要点》,提出要以“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建设法制化营商环境”为工作重点,深化体制改革,加快制度政策双薪,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流通产业转型发展。在当前我国经济“新常态”下,内贸流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进一步凸显,加快内贸流通健康发展,有利于扩大消费,调整经济结构,引导生产,促进经济发展;有利于吸纳就业,调节分配,促进社会发展;有利于传承文化,繁荣城市发展,促进文化建设;有利于推进循环经济,促进绿色低碳消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内容摘要:1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部署在当前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内贸流通,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吸纳就业、改善民生,进一步拉动经济增长。《意见》从四个方面明确十三项政策措施。在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方面,一是规范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拓展网络消费领域,推进商务领域大数据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快推进电子发票应用。完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管理。鼓励支付产品创新。二是加快发展物流配送。加强物流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社会化、组织化建设。推动城市配送车辆统一标识管理,保障运送生鲜食品、主食制品、药品等车辆便利通行。允许符合标准的非机动快递车辆从事社区配送。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第三方物流和物流信息平台企业,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大力发展连锁经营。推进发展直营连锁,规范发展特许连锁,引导发展自愿连锁。在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一是推进商品市场转型升级。探索采取设立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基金等模式,培育一批全国和区域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支持全国农产品跨区域流通骨干网络建设。城区商品批发市场异地搬迁改造,政府收回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安排商品批发市场用地。二是增加居民生活服务设施投入。鼓励建设大众化服务网点于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培育一批多功能乡镇商贸中心,扩大家政服务供给。落实好新建社区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 10%的政策。三是推进绿色循环消费设施建设。培育一批集节能改造、节能产品销售和废弃物回收于一体的绿色市场、商场和饭店。在深化流通领域改革创新方面,一是支持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零售商、批发商、物流服务商,支持商业银行扩大对兼并重组商贸企业综合授信额度,推进混合所有制发展。二是增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活力。加快推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小微商贸流通企业融资环境。三是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进一步扩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试点范围,打造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辐射面广的内外贸结合市场。在改善营商环境方面,一是减少行政审批,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最大限度取消和下放涉及内贸流通领域审批、备案等行政事项,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进一步推进工商用电同价。二是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着力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落实跨地区经营企业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政策,完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规范及相关制度。三是加大市场整治力度。集中开展重点商品、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惩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四是加快推进商务信用建设。建立和完善国内贸易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依法发布失信企业“黑名单”,推动建立健全覆盖线上网络和线下实体店消费的信用评价机制。

 

  点评:统计数据显示,1 至 10 月,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1.3 万亿元,同比增长12.1%。统计显示,我国前三季度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 48.5% ,比上年同期提高2.7 个百分点,比投资的贡献高约7 个百分点。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增速的换挡期,在投资增速高位趋缓的背景下,如何激活 消费,成为拉动内需和经济的关键。加快内贸流通发展,将在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吸纳就业和改善民生上起到促进作用,将进一步拉动经济增长。51号文件围绕“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构建法制化营商环境”这条主线,以创新为引领、以改革为动力、以设施为基础、以环境为保障,出台了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13项政策措施。这些措施既立足当前,又惠及长远。下一步,贯彻落实51号文件,要以改革为动力,不断深化流通领域改革。通过简政放权,把该放的权力放足、放到位,激发企业活力,创造流通企业做大做强的政策环境,健全促进中小微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大力减轻企业负担。

 

  发改委等7部门发布物流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

 

  政策背景:2013 年,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建立全社会信用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具体给出建立健全征信体系、奖惩机制以及在部门信息共享基础上的信用基础数据平台建设三大项重要工作。2014 年 6 月,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部署加快建设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纲要提出,到 2020 年,实现信用基础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立,以信用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比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

 

  内容摘要:11月18日,国家发改委、交通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及国家标准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我国物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对物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意见》指出,物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挥市场在物流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强化市场监管的重要基础。建立健全物流业信用体系,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有利于促进物流业加快转型升级,对提升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意见》从加强物流信用服务机构培育和监管,推进信用记录建设、共享和应用,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完善物流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企业诚信建设、推动行业诚信文化形成、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开展专业物流领域信用建设试点,加强物流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点评: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市场信用环境、降低交易成本、防范经济风险的重要举措,是减少政府对经济的行政干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物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物流诚信缺失现状较为严峻,主要表现在:虚假承诺高质服务、泄露客户信息、货物欺诈、合同不行、偷逃税等行为也较为凸显,其他还涉及到信息掌握不及时、野蛮装卸、运送时效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行业准入门槛低、失信惩戒措施缺乏、企业诚信意识不强、政府监管不够、信息透明度低。《意见》的出台,涉及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各个方面,是物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纲领和蓝图,有助于系统解决物流业诚信问题,提升全行业诚信意识,改善物流信用环境,保障物流运行的平稳健康增长。

 

  政策动向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

 

  11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部署在全国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意见》提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工作目标是,到 2015 年底,全面完成公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规划工作,并率先完成通客运班线、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约 3 万公里农村公路的安全隐患治理。到 2017 年底,全面完成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约 6.5 万公里的安 全隐患治理。到 2020 年底,基本实现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公路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意见》要求,一是要全面排查治理现有公路安全隐患。二是要严格规范公路工程安全设施建设。三是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力度。四是要大力推进公路安全综合治理。

 

  点评: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是国家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必须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大力整治公路安全隐患,不断完善安全设施,依法强化综合治理,促进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其中,《意见》提出要加大对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车辆驾驶人、车辆所有人、运营管理者及货物托运人的处罚,研究推动将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列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将从源头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运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国务院10项措施缓解融资难融资贵

 

  11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会议指出,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差异化信贷政策,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一步有针对性地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以促进创新创业、带动群众收入提高。一是增加存贷比指标弹性,改进合意贷款管理,完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核销税前列支等政策,增强金融机构扩大小微、“三农”等贷款的能力。二是加快发展民营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支持银行通过社区、小微支行和手机银行等提供多层次金融服务,鼓励互联网金融等更好向小微、“三农”提供规范服务。三是支持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发展,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发挥保单对贷款的增信作用。四是改进商业银行绩效考核机制,防止信贷投放“喜大厌小”和不合理的高利率、高费用。五是运用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资金存量,简化小微、“三农”金融债等发行程序。六是抓紧出台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方案,取消股票发行的持续盈利条件,降低小微和创新型企业上市门槛。建立资本市场小额再融资快速机制,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七是支持跨境融资,让更多企业与全球低成本资金“牵手”。创新外汇储备运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中国装备“走出去”。八是完善信用体系,提高小微企业信用透明度,使信用好、有前景的企业“钱途”广阔。九是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建立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调整“虚高”的贷款利率。十是健全监督问责机制,遏制不规范收费、非法集资等推升融资成本。用良好的融资环境,增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底气和能力。

 

  点评:国务院十项措施非常具体,从监管调整,到拓宽融资渠道、盘活资金存量、丰富增信手段,以及对金融机构自身管理提出要求,形成了降低融资成本的政策体系。在当前企业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环境下,抓紧出台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方案,降低企业上市门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快融资渠道扩围,是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战略着眼点。

 

  国务院发布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1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 年)》( 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了 2020年我国能源发展的总体目标、战略方针和重点任务,部署推动能源创新发展、安全发展、科学发展。这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国能源发展的行动纲领。《行动计划》明确了我国能源发展的五项战略任务。一是增强能源自主保障能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稳步提高国内石油产量,大力发展天然气,积极发展能源替代,加强储备应急能力建设。二是推进能源消费革命。严格控制能源消费过快增长,着力实施能效提升计划,推动城乡用能方式变革。三是优化能源结构。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安全发展核电,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四是拓展能源国际合作。深化国际能源双边多边合作,建立区域性能源交易市场,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五是推进能源科技创新。明确能源科技创新战略方向和重点,抓好重大科技专项,依托重大工程带动自主创新,加快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点评:对我国新能源行业来讲,这已经是 11 月以来的第三次国家级利好消息,此前,11月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 年)》的专项规划,11 月 13 日中美两国发布气候变化和清洁能源合作的联合声明,此次计划的发布明确了今后一段时间中国能源发展的总体方略和行动纲领,最重要的是,给出了能源消费和煤炭消费的上限。追根溯源,我国能源消耗结构当中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高,是我国能源发展战略的瓶颈所在。随着经济增长,能源消耗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未来一个经济周期,改变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能够从根源上缓解能源对经济发展的制约,有力支撑经济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进口的若干意见》

 

  11月6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进口的若干意见》,部署实施积极的进口促进战略,推进贸易便利化,改善贸易环境,促进进出口稳定平衡发展。 《意见》提出八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鼓励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二是稳定资源性产品进口,三是合理增加一般消费品进口,四是大力发展服务贸易进口,五是进一步优化进口环节管理,六是进一步提高进口贸易便利化水平,七是大力发展进口促进平台,八是积极参与多双边合作。《意见》强调,实施积极的进口促进战略,加强技术、产品和服务进口,有利于增加有效供给、满足国内生产生活需求,提高产品质量,推进创业创新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也有利于用好外汇储备,促进国际收支平衡,提升开放合作水平。

 

  点评:推进贸易便利化,改善贸易环境,对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平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完善与进口贸易相适应的许可、通关、质检管理模式,特别是推广上海自贸区已经开始试点的“单一窗口”制度,加强与国际标准的接轨,是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国务院印发《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11月2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从资金支持、财税优惠、创业基地建设、促进企业信息互联互通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扶持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意见》指出,正在实施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创业热情,小微企业数量快速增长,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它们在发展中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为此,《意见》提出了10 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充分发挥现有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地方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将小型微型企业纳入支持范围。二是认真落实已经出台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研究出台继续支持的政策。三是加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对小企业创业基地(微型企业孵化园、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等)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大中型企业带动产业链上的小型微型企业,实现产业集聚和抱团发展。四是对小型微型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五是鼓励各级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六是进一步完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担保政策。七是鼓励大型银行充分利用机构和网点优势,加大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力度。八是高校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的,其档案可由当地市、县一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 管。九是建立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十是大力推进小型微型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点评:据工商总局统计,截至 2013 年底,全国共有小微企业 1169.87 万户,占企业总数的76.57% 。自今年以来,截至 12 月 2 日,国务院共召开常务会议36次,其中专门提及“小微企业”的达 17 次,充分反映了党和国家对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视。小微企业最关注的问题,一是税费高,二是缺资金,《意见》中都有具体体现,并提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可以期待,随着政策环境的改善,小微企业发展道路将越走越宽,成为保证中国经济未来健康发展的重要成员之一。

 

  国务院印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

 

  11月2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部署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潜力,稳定有效投资,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促进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指导意见》提出,为充分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切实发挥好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要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切实降低准入门槛,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指导意见》针对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提出了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创新投资运营机制、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的创新措施。

 

    点评:《指导意见》提出,改革完善交通投融资机制。用好铁路发展基金平台和铁路土地综合开发政策,完善铁路运价形成机制,逐步建立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统筹发展机制,再一次明确了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方向,坚定了铁路投融资改革的信心。

 

  政策摘要

 

  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11月2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和下放 58 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 67 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 82 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另建议取消和下放 32 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将 7 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

 

  11月21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部署进一步发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试验田和开放排头兵作用,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意见》明确,新时期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定位要实现“三个成为”,即成为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和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成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培育吸引外资新优势的排头兵,成为科技创新驱动和绿色集约发展的示范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在发展理念、兴办模式、管理方式等方面完成“四个转变”,即由追求速度向追求质量转变,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由同质化竞争向差异化发展转变,由硬环境见长向软环境取胜转变。《意见》还进一步明确了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的原则,要求强化约束和倒逼机制,细化完善监督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走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

 

  交通部印发实施方案落实国务院海运业指导意见

 

  10月31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支持建立市场化运作的海运发展基金,推动制定有竞争力的航运融资政策措施,深化海运改革开放,建立海运领域外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施方案从加快海运结构调整、加快航运服务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港口升级和现代物流发展等9个方面提出了60项任务措施,着力促进海运发展提质增效,切实把国家海运发展战略部署落到实处。根据方案,今明两年,交通运输部将陆续出台航运服务业发展意见、评估完善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报废更新政策、建立海运市场信用体系等,并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会同其他部门制定相关制度办法,推动海运企业兼并重组、提升重点物资运输保障能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快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绿色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运体系。

 

  电商快递协同发展试点将获财政支持

 

  11月13 日,财政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在天津、石家庄、杭州、福州、贵阳 5 个城市开展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财政部将划拨专项资金,帮助 5 个试点城市推进电商快递协同发展工作。通知明确了5个试点城市的重点任务,即统筹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推行运营车辆规范化,解决末端配送难题,加强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培训,鼓励电商企业与物流快递企业合作。

 

  财政部发布《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

 

  11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 《通知》提出,11 月 29 日起,汽油和柴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 础上分别提高 0.12 元/ 升和 0.14 元/升。调整后,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为 1.12 元/ 升。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主要技术新政策发布

 

  11月27日,《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主要技术政策》(简称《技术政策》)日前正式对外颁布,确立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交通运输行业应推广、鼓励和限制的70 项主要技术,为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提供技术支撑。《技术政策》将重点推广近年来取得的应用面广、效益显著的新成果,同时推广应用有利于行业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升级的先进、成熟、适用技术,鼓励应用已有一定基础、需要继续改进完善的技术,支持发展目前尚不成熟、但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技术,限制使用不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产业政策要求、且已有先进成熟技术替代的技术。

 

  地方借鉴

 

  江苏省: 出台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

 

  11月19日,江苏省发改委在征求省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出台了《江苏省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2014—2020 年)。《规划》在全面总结我省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对存在问题和下一阶段面临的形势进行了深入分析,围绕消费升级、食品安全和农民增收,提出了到 2020 年江苏省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的七项主要任务,包括优化冷链物流业空间布局、构建重点产业冷链物流体系、完善冷链基础设施、壮大冷链物流企业、发展冷链共同配送、提升冷链物流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推进冷链物流模式创新等。同时,着力实施产地冷库建设工程、冷链物流示范工程、农产品配送直销平台工程、冷链物流信息平台工程、冷链物流安全工程等五大重点工程,并在规划实施和政策保障方面提出了相关措施。

 

  浙江省:加强寄递渠道安全工作

 

  11月17日,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联合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落实收寄验视制度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的通告》,进一步明确寄递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对用户的寄递要求。《通告》明确,邮政、快递企业要加强安全管理,切实完善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强化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尤其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 《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教育,提升发现、识别禁寄物品能力。《通告》提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依法用邮,不得交寄国家明令禁止寄递的各类物品,不得利用寄递渠道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在交寄物品时,应配合寄递企业做好内件验视及信息核对工作,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包括寄件人、收件人名址和寄递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内容;需要提供书面凭证的,按要求如实提供。《通告》还对用户交寄邮(快)件事项作出了规定。

 

  河南省:82 条政策扶持物流养老等 11 个服务行业

 

  11月4日,河南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从物流、旅游、健康服务、养老及家庭服务、商贸流通等 11 个服务业领域共出台了 82 条扶持政策。在物流服务领域,将对经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在建物流园区、道路运输站场和物流配送中心、鲜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电子信息产品技术交易市场等项目,减半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道路临时占用费,免收征地管理费。

 

  湖北省:便捷邮运车辆通行 免收通行费

 

  11月19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和省邮政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对邮政普遍服务邮运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的通知》,以支持和保障全省邮政普遍服务。《通知》规定,经省交通运输厅和省邮政管理局核定的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邮政普遍服务车辆,通过省内所有公路收费站时,免收车辆通行费。邮政普遍服务邮运车辆由邮政管理部门定期收集审核,经省交通运输厅和省邮政管理局审核后确定,并根据车辆相关信息编制年度邮政普遍服务邮运车辆清单。邮运车辆在通过省内公路收费站时,凭车辆信息和按相关规定免费放行。

 

  广东省:参与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物流一体化

 

  11月25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物流一体化行动计划(2014‐2020 年)》,部署推进珠三角物流一体化发展以及构建珠三角现代物流体系相关工作。《行动计划》明确了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提出要推进六个 “物流一体化”,即物流市场一体化、物流网络一体化、物流产业一体化、物流信息一体化、物流标准一体化和物流营商环境一体化。

 

  四川省:公布规划 推动物流园区发展

 

  11月4日,四川省发改委公布了《四川省物流园区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到 2017 年,初步形成一批布局合理、运营规范、具有一定经济社会效益的示范物流园区,建设国家级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 10 个以上;到 2020 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齐全、绿色高效的全省物流园区网络体系,对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建设国家级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20 个以上。

 

  贵州省:助力交邮融合发展

 

  11月19日,贵州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行业转型升级建设群众满意交通的意见》,提出以打造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文明交通“五个交通”为重点,大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其中,综合交通、智慧交通两个行动方案中,均对交邮融合发展作出了安排部署。《方案》指出,到2017 年,基本形成现代物流业、邮政快递业服务网络体系,实现交通运输、仓储物流、邮政快递的运输合作、站务整合、资源共享和快速通关,建立交通运输、物流货运、邮政快递综合一体化城市配送服务体系。

 

  济南市:8项举措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

 

  11月14日,济南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发布《济南市关于加快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积极推进实施联动发展示范试点工程。其中,到 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过 10亿元的工业企业将基本实现主辅剥离,建立或委托第三方物流服务。同时,济南市将推出八项措施鼓励制造业和物流业联动发展。制造与物流联动发展同等 条件下优先扶持。

 

  南昌市:打造成中部物流集散中心

 

  11月21 日,南昌制定并印发了《2014 年南昌市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工作推进方案》。方案要求健全完善吸引电商企业落户南昌的产业政策。依靠政 策支持,扶持本土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规模化发展。对接知名电商平台,开辟“绿 色江西”栏目,推动各知名电商中“绿色江西”产销对接,培植本地品牌。扶持 本土电商平台发展。着手筛选多个在全国具有竞争优势的单品,如军山湖大闸蟹 等,分期建立起单品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时限在 12 月底前。同时完善社区化网 络服务,构建 30 米网络服务商圈,推动“社区购”、“乡村游”等多种便民O2O 电商模式发展。搭建移动电商平台,引进各类移动电商应用项目。12月底前完成推进高新区“江西移动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并建设南昌“农超对接”、“超企对接”平台,构建成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的市场体系。

 

  南昌市:推进现代物流业健康发展

 

  11月17日,南昌市政府常务会日前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南昌市现代物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通过发展多式联运,建设区域性航空物流集散基地等,到 2020 年底,全市社会物流总额超过 2.5 万亿元,将现代物流业培育成为经济支柱产业。《意见》指出,在2014 年 12 月 31 号前,对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免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 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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